强化金融安全建设金融强国
- 2024-04-11 浏览:2003
编者按:
令人瞩目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是我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首次提出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并从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金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和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本刊特别开辟“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专栏,约请金融业人士深入探讨如何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金融支撑。
2023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金融工作,分析了金融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会议首次鲜明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随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亦强调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我们应贯彻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特别是金融安全的重要论述为指引,筑牢金融安全保障基石,开创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新局面,不断提高金融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能力。筑牢金融全球保障,稳步推进金融强国建设,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驾护航。
金融安全是推进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强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金融安全事关人民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其内涵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
首先,金融安全是现代化金融体系自身的安全稳健,应坚持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更好服务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只有坚持打好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攻坚战,保持金融体系平稳运行,才能实现产业与金融的良性互动,为实体经济不断赋能,让人民共享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推进金融强国建设。
其次,金融安全是以金融手段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促进经济安全,为文化安全、政治安全、生态安全、军事安全等其他安全层面提供重要支撑。金融安全关乎政治局面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金融市场秩序规范,金融监管体系健全,金融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直接关乎金融消费者权益,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中国式金融强国建设,强调政治性与人民性,金融安全推进政治安全,并为总体国家安全提供重要支撑。
最后,金融安全是以金融竞争促进大国崛起,维护海外利益与国际金融秩序。当前,大国竞争愈演愈烈,世界处于百年大变局之下,金融强国建设必须深度服务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只有切实维护好我国海外利益,发扬斗争精神,主动积极作为,抵御外部冲击,才能筑牢金融安全保障,为大国崛起保驾护航。
新征程我国金融安全面临的挑战
首先,金融联结增大金融风险的传导性。金融风险是典型的“发生—传染—再传染”内部实现机制。随着我国金融一体化建设和金融深化改革,金融体系各个市场之间呈现互联互通态势,信息相互传递交融,资本流动水平极大提升。当前我国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处于增长速度放缓、经济结构调整、刺激性政策消化的“三期”叠加阶段,过度关联会增大风险的冲击力与破坏力,使得金融市场间形成金融风险的叠加传染与交叉共振,威胁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其次,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结构增大“灰犀牛”风险暴露的可能性。以债权为主的间接融资占比高,反映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有限,难以满足多元化融资需求,金融经济运行的隐忧较大。当经济增速放缓,“灰犀牛”风险高度集中于以银行为代表的债权融资端口,较易发生兑付危机,叠加流动性风险而渐次增强。此外,高杠杆也会加大宏观金融脆弱性,随着宏观刺激性政策退出,金融市场融资结构将成为去杠杆、减负债、降风险的难度所在。
再次,中小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加大。金融科技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应用,进一步打破了“大银行干大业务、小银行干小业务”格局。大银行依托金融科技和大数据优势,大幅降低了获取、处理、传递小微企业相关信息的成本,有效扩大了业务辐射范围。在国家政策要求大银行业务下沉的大背景下,中小金融机构生存空间大幅压缩,竞争力明显削弱,悲观预期不断增强。而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庞大,是金融安全建设中不容忽视的重要一环。
最后,国际局势动荡加剧金融安全风险。我国金融安全面临全球经济增速总体放缓、贸易格局区域化碎片化、战争冲突频繁、主要货币竞争加剧等新挑战。随着大国竞争加剧,地缘政治风险上升,金融制裁越来越成为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对外政策的常用工具,而中国受到金融制裁的频率与次数显著增多,威胁我国海外利益与金融安全。例如,美国颁布《外国公司问责法》绕开国际证监合作框架和机制,以“合规”为由重点打击在美上市的中资企业,意图推动中美资本市场脱钩。中国从改革开放以来的融入发展已经深度嵌入国际经济体系,国际冲突中频繁使用金融制裁无疑将对中国金融安全构成巨大挑战。
统筹安全与发展,筑牢金融安全保障
加强预警监测,推动市场间监管协调,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应以最小化监管成本为目标,构建监管协调的风险防范与处理机制,最大化监管效能。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同体系,强化央地协同。深化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在中央金融委和中央金融工委领导下的“一委一行一局一会”新监管格局下,实施功能监管、行为监管、持续监管和穿透式监管,提高混业监管的全面性和针对性,聚焦重点风险化解。减少监管套利、监管漏洞、监管真空、重复监管等。加快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防范化解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运用大数据技术和科技手段,以前瞻性思维构建中国金融安全与系统性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动态跟踪预警指标变动情况,提高监管质效。
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支持服务体系,提高股权融资与直接融资占比,满足多样化融资需求。我国金融仍以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为主,股市市值、债券余额占金融总存量的比例相对较低。加速构建由银行信贷、债券市场、股票市场、风险投资等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支持服务体系,优化融资结构,改善金融服务效率。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特别是缓解民营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完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债市产品创新,建立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机制,推动市场化、法治化违约风险处置机制,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构建整体协同、分工明晰的金融服务网络。引导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服务,培育与多样化金融服务形态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形成良性竞争的发展格局。支持大型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发挥主力军作用。中小金融机构贴近本地市场和客户,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数据资源共享,打通信息壁垒,为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应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技术提供支撑。鼓励数据公司、金融科技公司、大银行与中小银行在小微客户的共享、风控交流方面开展深入合作。指导中小金融机构以市场化的方式有序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适当放宽中小银行补充二级资本或其他一级资本的条件,创新资本补充渠道。完善中小机构治理机制,加强合规建设,防止内部人控制。
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实现金融高水平开放,提高大国金融国际影响力。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通过建立以规则、标准、货币开放为主的制度型开放体系,吸引长期资本参与我国超大规模金融市场,提升国际金融治理话语权,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成为国际共识,加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供给和国际通行规则的衔接,共同推进国际金融秩序的稳定和发展,促进在岸与离岸外汇市场协调发展,加强与国际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维护中国金融市场信心。深化国际监管沟通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完善“一带一路”投资融资体系,建设性参与多边债务协调,致力于中国金融业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为金融强国建设筑牢金融安全保障。
本文来源:中国金融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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